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經濟局)


發佈日期: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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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每一受惠企業提供上限為所申請的銀行貸款額的百分之七十的信用保證;最高信用保證額達澳門幣四百九十萬元。此保證額不包括利息及與攤還貸款有關的其他負擔。

計劃旨在透過提供信用保證,協助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融資,所獲貸款不可用於償還現有債務,貸款方式則沒有特別限制。

計劃規定貸款之還款期最長為 5年,自有關貸款動用之日起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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