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經濟局)


發佈日期: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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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新修訂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商戶可獲得免息的財務援助,供企業購置營運所需設備;為營運場所進行翻新、裝修及擴充工程;訂立商業特許合同或特許經營合同;取得技術專用權或知識產權;進行宣傳及推廣活動;提升經營能力及競爭力;作為企業的營運資金;或用於因受異常、未能預測或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導致經濟及財政出現困難的情況。援助金額上限為澳門幣六十萬元,援助款項最長可分八年攤還;對於已全部償還援助款項的合資格企業,特區政府更提供二次援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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